區內各相關單位:
為貫徹落實《廣東省綠色建筑條例》《綠色建筑標識管理》(建標規〔2021〕1號)《廣東省綠色建筑設計規范》(CBJ/T15-201-2020)《廣東省建筑節能與綠色建筑工程施工質量驗收規范》(DBJ15-65-2021)等文件要求,踐行綠色發展理念,推動我區綠色建筑量質雙提升。按照《關于印發〈惠州大亞灣開發區民用綠色建筑專項驗收指引〉的通知》要求,進一步加強民用綠色建筑監督管理工作,現將有關工作通知如下:
一、自2022年1月1日起,全區民用綠色建筑項目(根據施工圖設計文件審查合格書記載的綠色建筑等級確定),均按要求開展綠色建筑驗收工作,不再單獨開展建筑節能驗收工作。
二、民用綠色建筑竣工后應及時組織專項驗收,原則上民用綠色建筑專項驗收應在工程竣工驗收預審之前完成。未通過綠色建筑專項驗收的,不予受理聯合驗收。若項目在辦理竣工驗收時已取得綠色建筑評價標識(不包括綠色建筑設計標識的),可不再開展綠色建筑專項驗收工作。
三、建設單位須向我局提出綠色建筑專項驗收申請,并將綠色建筑專項驗收資料提交我局預審及備案,預審通過后,我局對《自評估報告》內容進行現場復核,發出《綠色建筑專項驗收報告》后納入竣工聯合驗收。
四、區建設工程質量監督站將民用綠色建筑施工全過程監督納入質量日常管理,對綠色建筑分部工程質量驗收進行監督。
特此通知。
附件:1.綠色建筑專項驗收預審及備案受理清單
2.綠色建筑竣工驗收存檔資料清單
惠州大亞灣經濟技術開發區住房和規劃建設局
2022年3月8日
公開方式:主動公開
關于進一步加強民用綠色建筑專項驗收管理工作的通知.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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